
-
关于不再报销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再报销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通知》(鲁财行[2015]2号)精神,自2015年1月8日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或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再由单位报销。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月30日 [详细]
2015-01-30
-
关于执行省直医疗保险就医制度的通知
根据《关于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52号)的精神,我单位已经于2014年12月参加了省直管单位医疗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教职工可享受省直医疗保险就医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省直医疗保险就医制度,我校的原就医和就医结算制度同时废止。 二、过渡期的就医规定 由于我校参保人员众多,医保卡的制作尚未 [详细]
2015-01-06
-
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国内访问学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 [详细]
2014-12-01
-
关于参加省教育厅2014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4〕33号)要求,现将我校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3年7月以后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参加教育厅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培训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等方面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 [详细]
2014-11-19
共有 356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36 页 当前第 2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