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3]21号)文件要求,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已参加2013年度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并于9月1日—9月30日已通过无纸化考试的教师。
2、已参加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有个别科目不合格的教师。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已于9月1日—9月30日试行了无纸化网上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依据教育部人事司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考察,统一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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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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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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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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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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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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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个别科目考试不合格的教师,需通过网报系统提交补考科目申请。补考科目为《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的,仍然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补考日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三、考试报名
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在2013年12月10日10:00至19日12:00期间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3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解决。
四、其他
1、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新进教师,免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笔试科目,但仍需通过网上报名,在相关科目中选择免考。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是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严格教师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参加考试。
人事处
2013年12月9日
附件1:我校参加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