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文件精神,2013年校内津贴补贴暂按以下原则发放:
1.充分考虑2012年岗位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13年在职人员岗位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实行按月发放,标准不超过本人现岗位津贴总额的70%,剩余部分一并结算。
2.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学校规定标准按月发放。
3. 待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后,随着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和推进,学校将及时调整相关人员的工资与津贴标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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