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山东财经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相关师资管理规定,为加强教职工校外兼职和创新创业的管理与服务,学校拟对在职教职工校外兼职和创新创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范围:我校在职教职工(处级干部除外)目前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情况。
二、统计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填写《教职工校外兼职和创新创业情况统计表》(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4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自忠,联系电话:88525203(65203),邮箱:scdrsc5203@126.com。
附件:教职工校外兼职和创新创业情况统计
人事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