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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政人〔2013〕40号),为规范学校非事业编制用工管理,我处拟于近期开展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材料审核工作。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表格
1.《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审批表》(附件一)
本表由个人填写,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须双面打印)。
2.《非事业编制人员名册》(附件二)
本名册由用工单位根据个人填报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审批表》,按照个人基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四类信息,分工作表录入。电子版请以附件方式发送至sdufe_rsc@163.com
(二)个人报送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持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与原单位有无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国家规定技术工种的人员提供);
6.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与缴费证明(已参保人员提供);
7.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8.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表格、材料请各用工单位汇总、审核后,务必于11月14日前报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用工单位报送工作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材料报送、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用工单位按照《报送工作时间表》(附件三)的要求报送,并可提前电话预约具体时间。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11月11—14日)
联系人:韩 雯 赵 亮
联系电话:
上午: 82911159 88525203
下午: 82911867 88525203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审批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名册.xls
  附件3:报送时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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