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用与管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外聘认课教师管理办法》(政人[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外聘教师登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 《山东财经大学外(返)聘教师审批表》及各单位外聘教师汇总表
2. 外聘教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及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原则上外聘教师按学期聘用,各单位将《山东财经大学外(返)聘教师审批表》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2.外聘教师应达到学校外聘教师聘任条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外聘教师学校将予以解聘,并协助相关单位整改。
3.各单位请于10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备案材料报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81669206 联系人:田老师 王老师
人事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