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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18-05-25 点击数:

一、山东财经大学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名泉喷涌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省属财经类高校。
    学校是目前全国在学规模最大的财经类大学,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3000余人。现有舜耕、燕山、圣井、明水和莱芜校区共5个校区,占地近五千亩。设有23个教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会计学专业群、国际商务专业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群、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群、行政管理专业群获批山东省自筹经费立项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两个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B+,两个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为B-,成为有两个以上B+学科的三所山东省属高校之一,成为山东省唯一拥有B以上经管学科的省属高校,整体学科实力进入全国财经高校前十名。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86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8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0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687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6人,“泰山学者”岗位8个,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省级教学名师17人,博士生导师52人。7名教授入选山东首批智库高端人才名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sd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8日11:00—6月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财经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08.23.54/wb_sdcdjy/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2018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登陆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8日11:00—6月5日16:00
    招聘单位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6日9:00—6月9日16: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及《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政方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按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任职学生干部证明;(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面试采用情景模拟和结构化方式分别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31-82911867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人事处
    邮编:2500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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